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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越野 中国越野3.15特别关注房车出行 合法?违法?
事件概述
房车高速被扣事主讨说法 南京警方执法陷法规盲区

2013年3月11日,准备参加在南京举办的中德房车研讨会的江苏的吴先生,驾驶越野车拖着一辆本地产的旅居半挂车,在宁杭高速南京站被交警部门扣留,警方开具了暂扣房车的处罚单据,称吴先生的房车属于全挂车,且无牌照,不能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违反了交通法规。

中国越野3月14日连线了正在南京处理此事的吴先生,吴先生介绍说,五年来他多次拖车经过宁杭高速,这是第一次遭遇交通警察的扣留。“以前就是在收费站交费,没有被扣过,实际上交费也是按照一型客车收费的,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

最新进展: 3月26日更新: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查看详情】

争执焦点
当事人吴先生

对于警方的处理,吴先生从11日开始就开始交涉,讨要说法,提出让警方给出扣车的法律依据,并出具了几年来驾游各地的照片,证明自己的房车在全国各地都是被允许通行的!自己的车并非机动车,国家没有明文规定旅居拖挂车必须上牌照,为什么要上牌照?

如果非要上牌照,那就是现行的黄色带“挂”字的号牌,那么这辆车究竟是货车还是客车?

如果是货车,那么小型客车也是不能拖挂上高速的,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吴先生称,他已将此事告知了中德房车研讨会的组织方,希望组委会将有关情况上报南京市政府有关负责人。

南京高速交警六大队

南京高速交警六大队给出的意见起初非常明晰:“交通法规上允许旅居半挂车上路,但是我们认为你的车是全挂车。你如何证明你的车子是半挂?况且你的车没有悬挂号牌!”

警方在吴先生的一再追问下,陷入了法规盲区。

交警六大队无法给出满意的答复,将问题上交到江苏省公安厅,并告诉吴先生称:“我们现在只能叫你这辆车是个东西,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要等领导和专家来界定,会很快给你一个处理意见。”

南京高速交警依据的法规是江苏省1994年出台的条文。警方表示,遭遇法规盲区是难免的,并希望吴先生就这一问题追究下去,以便尽快出台相关措施,使他们在未来的执法中有法可依。

有图有真相
中国越野评述

发展的中国面对愈加尖锐的各类矛盾正在寻找出路!

中国越野披露的关于南京吴先生的旅居拖挂车在高速公路上被交警罚扣事件很典型,实际上类似的事情并不少见。去年秋天,笔者在新疆有过一段印象深刻的经历。当我们的越野车托挂着房车经过不同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要面对不同的收费标准,有的工作人员认为这是一辆七座以上的客车,但行进中的拖挂房车是不可以载人的——实际上并非客车;有的工作人员甚至把房车认定为货车——但房车根本不能载货;有的则狐疑很久——这车究竟能不能上高速?想必这样的经历在不少驾驶或者拖挂房车出行的人身上都曾发生过。

法无禁止 ,视为合法?

每每遇到上述问题,要么是高速公路管理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按他们个人理解的标准收取费用放行,要么是执法者扣留房车引发执法者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然后是当事人托人找关系交罚款草草了事。这些都不是法制社会的正当选择。 不管你是否认识房车,它就在那里;不管你放不放行,它们已然上路。

既然现有的条例中没有对于房车的禁令,又哪来的执法依据和措施?

也许你注意到,停放在路边或者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房车,绝大多数是没有牌照的,即便有,也是托人找关系模棱两可地获取的。车辆管理部门之所以无法发放旅居房车牌照,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汽车名录上根本没有这样的车型标准(与此同时,国产的大型房车出口形势呈现增长的局面),没有标准,意味着无论是拖挂房车还是自行式房车都不能进行正常的车检。“由于房车的刹车系统的特殊性,国内现有的验车系统无法对房车进行科学的技术检验。”

来自法律界的观点非常肯定:法无禁止,视为合法!这就意味着,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各类关于房车的乱罚款、乱收费以及禁行等行为,都是不以保护公民权利为宗旨的违法行为!

尽早出台法规,让房车轻松上路!

此时此刻,吴先生的旅居拖挂车仍然被扣在宁杭高速,虽然双方僵持的局面有所缓和,但一个合理合法的处理方案恐怕短时间内不会出台。可以想见,不断发展的新兴产业和市场将带动和改变人们的出行方式,相关滞后的法规与条例若不尽早进行修订,在立法的高度上为房车做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势必在宏观上制约这一产业和市场的成长,在微观上制造更多的道路交通矛盾,阻碍和谐社会的进步。我们可以把这一矛盾视作事物发展阶段产生的突出矛盾,但任何不以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的法规和条例都是逆时代潮流而行的。

关于房车的法规与条例,涉及到发改委、旅游部门、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这些部门的协调具有相当大的难度,有人认为,在当今中国,只有在某一问题引发为焦点事件,才有可能促动相关文件的出台。事实上,所谓的亡羊补牢总是伴有惨痛的教训。着眼于当下和未来,给房车一个合法身份,让与时俱进的法规为房车做主,已是迫不及待的诉求。 【查看详情】

事件追踪
中国越野3月17日讯:南京“房车被扣事件”追踪 — 扣车事小,立法事大

吴先生此次到南京的目的是参加正在那里举行的“美丽中国——2012中国房车与露营地发展论坛”,房车被扣在会议中引起了热烈的讨论,由于此次会议是南京市政府主办,因此,交警扣车让会议主办方有些“面子上过不去”,而扣车的交警部门也面临着压力。与会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房车委员会的专家在得知发生在眼前的事情后,分析了国内目前房车管理存在的现实,并给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房车委员会的专家谈及相关政策时表示:今年年底,有关房车以及营地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就会出台。“对于房车的有关政策,需要多个部门来联合制定,制定这类政策,需要借鉴国外的经验,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房车在高速公路上被扣,交警扣的是没有牌照,这看上去没有错,但是,房车挂什么样的牌照,目前尚无一定的标准,这让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也无所适从,这件事若处理得好,坏事就变成了好事。目前来看,交警对这件事的定性不合理,或者说,是执法者业务不熟悉。我想这件事情对我们制定政策的人也是一个很好的提醒,比如房车到底挂不挂牌,挂什么样的牌照,是货车,还是客车,这些都要规定的很明晰。”

最新进展: 中国越野将密切关注此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查看详情】

中国越野3月21日讯:2013中国房车露营发展论坛举行 — 呼吁房车政策法规出台

随着今日第六届北京国际房车展览会的开幕,2013中国房车露营发展论坛也在下午同步举行。中国越野记者随同我们一直持续关注的“房车被扣事件”当事人,南京的吴先生(中国越野会员,论坛ID:黑山老妖)一同来到现场。

据吴先生透露的事件最新进展,目前由于没有达到法律上十五日的扣车时限,被南京警方扣留的房车依然在交通队内。江苏省公安厅目前也没有给出任何关于此事的具体处理办法与答复,只能够因未悬挂号牌采取扣车行为。鉴于目前关于拖挂房车政策法规的空白,吴先生对江苏省公安厅是否能够给出处理意见不报希望。

“房车被扣事件”当事人吴先生在论坛发言时表示,自己是拖挂房车的资深玩家、发烧友,通过这次扣车事件想要推动国家对房车产业的立法感到了无奈与力不从心。警察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一时的罚款扣车并不能解决当前所遇到的问题。同时也感到房车行业的发展也遇到了政策法规方面的瓶颈,一股强大的房车购买力鳖在了这,只有法律法规、监管完善了,突破了这个限制这些购买力才能得以释放,房车产业才能迎来更大的发展。最后吴先生表示,对于房车的立法有“事情”不要紧,只怕没法可依的情况下有“事故!”现场热烈的掌声表明了对吴先生此番言论的支持。【点击查看详细图文】

最新进展: 中国越野将密切关注此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查看详情】

中国越野3月24日讯:呼吁立法 26辆房车巡游长安街受阻

2013第六届北京房车露营博览会之“美丽中国·最美北京”房车家族巡游活动在北京房车博览中心正式启动。

本次房车集结巡游活动共有26辆房车参加,其中包括自行式房车、拖挂式房车等多种车型。路线计划穿越长安街,途径天安门等北京地标性建筑,但由于车辆众多、并未提出路线申请等原因最终由交警护送回房车营地。【点击查看文章报道】 【点击查看论坛详细图文】

最新进展: 中国越野将密切关注此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查看详情】

中国越野3月26日讯:房车被扣事件再起波澜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

南京“旅居拖挂房车被扣事件”的当事人吴先生昨日接到交通队通知,半个月扣车时限已到,需在十五日内将车辆取走,看似事件将会平息但波澜又起。

吴先生来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六大队后,被扣车辆虽可以取走,但又接到了一张罚单,交通队以“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以外的且总质量700千克以上挂车的违法行为”为由,对吴先生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其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江苏省道路安全条例》第58条第12项的规定。

对此处罚吴先生表示具有争议,吴先生表示:被扣车辆属于旅居挂车,小型载客汽车拖挂旅居挂车合法,但据目前政策法规来看并没有明确规定旅居挂车范围,交通队也无法认定,因此以“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以外的且总质量700千克以上挂车的违法行为”处罚并不准确,处罚决定将小客车拖挂与货车拖挂模糊应对。下一步吴先生将会到车管所对车辆进行鉴定,确定车辆为旅居挂车后申请行政复议,撤销处罚决定。【点击查看详细图文】

最新进展: 中国越野将密切关注此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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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客服 2013-4-18 17:27
其实,这些问题参考一下先进国家的立法就应该知道。
引用 酥锅 2013-3-26 15:44
黑山老妖: 已接到通知.15日内取车.有领导批示.居然说拖挂房车是全挂.严禁上高速,这是领导说的话?连一个全挂,半挂都分不清,看来法院的告他诉讼不作为定了. ...
有几个领导懂法,尊法啊!!
引用 万金油 2013-3-26 09:30
黑山老妖: 怎么贴图
这里贴不了图,得去后面的论坛帖
引用 黑山老妖 2013-3-25 21:26
黑山老妖: 车已取回 罚了个超过了700公斤的挂车处罚.决定送车去车管所鉴定,我拖的是挂车还是旅居半挂车.
怎么贴图
引用 黑山老妖 2013-3-25 21:22
车已取回 罚了个超过了700公斤的挂车处罚.决定送车去车管所鉴定,我拖的是挂车还是旅居半挂车.
引用 快到碗里来 2013-3-25 17:36
无法可依 就是违法??什么世道啊
引用 郭大光 2013-3-25 11:51
赶快立法就好了,要不然咱们都不好玩。
引用 黑山老妖 2013-3-24 23:34
已接到通知.15日内取车.有领导批示.居然说拖挂房车是全挂.严禁上高速,这是领导说的话?连一个全挂,半挂都分不清,看来法院的告他诉讼不作为定了.
引用 万金油 2013-3-21 22:13
希望这次房车展能形成一种对立法的强烈呼声!也希望中国越野能把这件事情继续追踪下去,这是媒介的义务和责任,是件大好事
引用 高山957 2013-3-21 21:57
拿的1994年的法律说这事?我们的税交了去哪了?都背他们贪污腐败了。。咱就没有民主。。如果你是个人大代表了。或是个官了。就没事了。交警喜欢当官的或者是红包。
引用 小小鱼 2013-3-21 14:42
事情进展怎么样了?
引用 万金油 2013-3-19 23:58
黑山老妖: 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能牵,不意味能上路.有牌也不能上路
这个规定太乱了,不能上路,牵了干啥,不能上路,挂牌干啥啊
引用 黑山老妖 2013-3-18 23:05
我的努力就是推动房车上路是合法的,让大家知道.
引用 黑山老妖 2013-3-18 20:18
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能牵,不意味能上路.有牌也不能上路
引用 001迪奥 2013-3-17 23:42
房车出行确实是一个好的选择,但是遇到警察会发生些什么,谁也说不准,毕竟还没有一个成文的规定出台,遇到警察很容易出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发生,除非警察很理智,他给你放行。或者车主异常的爽快,交钱就走人,(个人看法)
引用 万金油 2013-3-17 22:01
蛋蛋: 嘿嘿,没想到在自己的地方给扣了,嘿嘿
是啊,挺悲催
引用 万金油 2013-3-17 22:00
南京老吕: f支持老妖维权,呼吁健全有关房车法规尽快出台,慰问老妖。
这事儿其实和玩摩托的,游艇的都有关,不知道越野车拖挂摩托和游艇有没哟被罚的
引用 南京老吕 2013-3-17 21:00
f支持老妖维权,呼吁健全有关房车法规尽快出台,慰问老妖。
引用 蛋蛋 2013-3-17 17:04
嘿嘿,没想到在自己的地方给扣了,嘿嘿
引用 万金油 2013-3-16 09:39
Stig: 尽快立法吧,估计今年没戏了,明年两会让代表提个案
据说今年年底会出台一些相关的文件,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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