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找回密码

中国越野

搜索
查看: 1298|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奔驰上高速,碰瓷不成就明抢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5-15 10:15: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突然一辆奔驰车擦了过来。车上下来几个人,要求赔偿两万多元,不给钱他们就明抢。经过3天的侦查,民警将这个“碰瓷”团伙抓获。


    浙江人张先生是做生意的,经常往来宁杭两地。3月12日晚上7点左右,他驾车行驶到宁杭高速溧水境内的东庐山服务区附近时,开始减速,准备进服务区休息一下。这时,突然听到“砰”的一声,他赶忙停车查看,发现一辆暗红色奔驰跑车和他的车擦上了。

    奔驰车上下来3名男子,称张先生撞到他们车子了,要求赔偿。张先生不想麻烦,便表示愿意私了,结果对方狮子大开口,要价2.3万元。“这不可能,你车没有坏那么多,另外我也没有那么多现金。”张先生说。没想到,3名男子将其围住,硬是将他身上的2300元现金、一部手机和一块手表抢走,损失约5万元。

    3月13日9点,张先生向溧水警方求助。民警初步判断,这是一起“碰瓷”案件。就在民警向张先生了解情况的时候,当天上午11点左右,又一位车主报警,同样遭遇类似的“碰瓷”案件,被3名男青年抢走2.3万元现金,肇事车也是暗红色奔驰跑车。


    经过调阅高速公路上的监控设备,民警发现涉案车辆没有牌照,而且嫌犯用遮阳板挡住面部,很难获得他们的体貌特征。不过,通过监控追踪,民警发现这伙人已经到了连云港。

3月16日凌晨3点,抓捕民警赶到连云港,通过侦查确认了4名嫌疑人的行踪,并在市中心的一家宾馆内将他们抓获。民警现场查获8万多元现金、4块名牌手表及金项链、手机、名牌皮带等大量贵重物品。

    经过审查,4名嫌疑人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他们都是广东人,其中,一名邱姓男子还是被安徽警方网上追逃的对象,而他此前涉嫌的案件同样是高速公路“碰瓷”。

    今年1月开始,邱某等4人合谋以“碰瓷”的方式在高速公路上实施敲诈、抢劫。为此,他们花2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奔驰跑车和一辆斯巴鲁轿车。3月初,4人拿到车后便从广东一路北上,沿途作案十多起。

   “一般来说,他们都会选择开好车的人下手。”民警介绍,这些人很多都是生意人,不愿意浪费时间,便和他们私了。而且,他们一般选择在服务区出入口和高速出入口作案,这个时候一般车辆都会减速。

    除了明抢外,邱某等人也会通过角色扮演进行敲诈。他们两两分工,用奔驰跑车制造事故,然后另一组人装作4S店的人,开斯巴鲁轿车前来定损,每次总能定出2.3万元的高价。


■警方呼吁

   遭遇此类碰瓷,赶快报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3-5-15 10:48:28 | 只看该作者
平民老百姓可否躲过一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5-15 11:2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3-5-15 11:31:07 | 只看该作者
习总书记应该发起全国严打风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5-15 13:53:49 | 只看该作者
手法多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3-5-15 16:03:55 | 只看该作者
两轮也越野 发表于 2013-5-15 13:53
手法多啊

我特意上网搜了一下,这是惯用手法了,都是用这种二手“豪车”碰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3-5-15 16:23:15 | 只看该作者
这类事情曾听山东兄弟说起过,原来还真是有这样的人 不说这类碰瓷的危险性,单就这样明目张胆的抢劫就应该重判,很多新闻都是没有最后的下文,犯罪成本的低下也会使犯罪率升高,如同社会上普遍的贪污受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3-5-16 11:53:00 | 只看该作者
爱卡521 发表于 2013-5-15 16:23
这类事情曾听山东兄弟说起过,原来还真是有这样的人 不说这类碰瓷的危险性,单就这样明目张胆的抢劫就应 ...

这相对来说已经算犯罪成本比较高了,还得买车,还得交高速公路费,不过“回本”也快,碰两次可能就“回本”了,主要还是惩罚太轻,有的甚至交点钱就不用受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3-5-16 18:44:34 | 只看该作者
刀马旦 发表于 2013-5-16 11:53
这相对来说已经算犯罪成本比较高了,还得买车,还得交高速公路费,不过“回本”也快,碰两次可能就“回本 ...

我意思是犯罪后的对应法律制裁太轻,这也是犯罪成本之一吧就像造假,就因为违法犯罪处罚太轻,才导致假货横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3-5-17 11:25:44 | 只看该作者
爱卡521 发表于 2013-5-16 18:44
我意思是犯罪后的对应法律制裁太轻,这也是犯罪成本之一吧就像造假,就因为违法犯罪处罚太轻,才导致假 ...

这种话题不能聊,越聊越生气,这个国家乱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中国越野 ( 京ICP备12042789号-2  

GMT+8, 2025-5-17 07:59 , Processed in 1.109375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